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文明来推进,使社会真正地实现可持续发展,资源环境得到可持续利用。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中明确提出,将各部门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
2016年8月,《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指出,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试点示范,以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等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指出要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进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
2017年12月,发布了人造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等12个产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
2019年5月发布《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中国绿色产品标识。